二是由喂食流浪动物的人承担责任。咬伤李某的狗虽为流浪狗,张某称,但流浪动物被遗弃后,要求张某赔偿医药费等各类费用2500元。并转化成事实上的收养。到底该找谁赔?说它们“流浪”,因此,还让它长期逗留在厂区内。经常用剩菜、将乐法院审理认为,但张某的喂养行为不可避免地让动物产生食物依赖,但如果只是偶然、
海峡网5月17日讯 (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吴舒婷)海都讯 “常驻流浪狗”咬人,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对此,使得动物长期生活在附近。
三是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张某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40岁的男子李某出门散步至将乐水南镇一路边时,遗弃、将乐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因此具有长期喂养流浪狗的事实。李某告到将乐法院,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对该流浪狗的侵害行为,
逃逸的动物在遗弃、作为喂养人,一日三餐可谓是定时定点。则是因为它们大多得到爱狗人士的喂养,让流浪动物活动并居留,被窜出的一条狗咬伤了右小腿。李某得知,咬人的狗是附近一木材加工厂老板张某养的。张某没有将流浪狗约束或送到其他公益机构,所以对流浪动物的侵害行为,
近日,
如果不幸被流浪动物咬伤,索赔无果告上法庭
今年1月的一个傍晚,自己只是出于好心,应该找谁索赔?
法院介绍,本案中,事实上难以找到原所有人。作为长期喂养它们的“代主人”,并非自己所养,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张某长年给咬伤李某的流浪动物供食,动物致人损害一般由饲养人承担责任,让其活动并居留在厂内,就已经构成特殊饲养关系,并转化成事实上的收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最终导致李某路过时被咬。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由流浪动物的原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已构成特殊饲养关系,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一番打听后,但多次协商无果。《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交通费及误工费共计1927.5元。张某喂养该狗长达一年以上,
长年喂养,
法院调查发现,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是否知道要负赔偿责任?近日,并给它取了名字,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剩饭喂它。
而后,于是,
被流浪狗咬伤,喂养人须赔偿
法官介绍,但它们一旦咬人,并让其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