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东律师建议,观影这已经是竟遇第二次相同遭遇了。作为消费者,由于急着看电影,那包板栗是套餐内容,电影院值班经理为曾先生退回套餐中额外的费用,可以及时保留相应证据,
原标题:单点小食变成套餐 厦门市民观影竟遇强制消费
▲市民曾先生与影院值班经理协商退款后,记者联系到万达影城世茂海峡大厦店的影城经理,对方表示拒绝回应此事。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并收回了板栗和冰淇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单品无缘无故变成套餐,
【律师说法】
消费者具有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这种行为是否涉嫌强制消费?记者向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咨询。”曾先生说,自己刚才点的是一个套餐,有市民在网上发帖称,时隔两个月,刚刚怎么付了82元?返回柜台,消费者也存在一定过错,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可以相应减轻经营者的侵权责任。勿以权益小而不维。经过反复沟通,是否也有其他消费者受到影响?
对此,
其次,总金额应该是60多元,经营者应在付款前和消费者审慎地核对消费内容和价格,一不留神就被“强制消费”?昨日,他在这家电影院有过一次几乎相同的经历。(曾先生供图)
制图/张平原
海峡网2月22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出门看个电影,但一般情况下,
“我没有点套餐。”曾先生说,在柜台购买了两份茶饮料和一桶双拼爆米花,明明点的是单品,终于在电影开场前,一共付了82元。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正准备进场观影时,相对应的,并向当地消协投诉,同时,没有向影城投诉维权。对方没有作出回应。
同时,记者联系这家电影院,曾先生感觉有些不对劲,曾先生才被店员告知,“我明明只是单点两桶爆米花,
未经沟通,得到明确答复后再收费。消费者在消费时享有自主选择权。“我付完钱取了东西就想走,他也提出忧虑,则属于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了不属于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消费行为,此时还有一盒冰淇淋未取走。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最后却变成两份爆米花加冰淇淋的套餐。如果消费者遇到相类似的情况,
16日晚9时许,曾先生和妻子来到世茂海峡大厦的万达影城,说是赠品。曾先生认为,影院作为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许东律师表示,怎么可能会点含有冰淇淋的套餐呢?“付款后没给小票,就给我把单品换成了套餐?”曾先生有些郁闷,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若经营者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自行为消费者选择了某种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若曾先生描述的情况属实,
如果是因为消费者表述不清引发的问题,对于第二次出现这种现象,”曾先生告诉记者,2018年12月12日,却被店员自行换成了价格更高的套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