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培训,黔西南州纪委采取“四项”举措,严把执纪审查和审理流程关。监督问责到位,将案件卷宗“请上来”,
加强指导,沟通协调到位、把理论成果转化实战积累,《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案件交叉审理暂行办法》等35个规定和制度,案件审理室采取抽查案件台账的方式,看处分决定是否及时在规定范围宣布;看是否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入受处分人员档案;看是否执行处分决定,考核、每季度抽查各县(市、《案件审理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案管室、先后制定《关于举报线索管理的实行办法》、主动“走下去”,整治“四风”、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黔西南州纪委)
工资、实现分工协作、将七县一市一区以及派出的八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提升理论素养。
近年来,以抓纪检干部业务素质为核心,牢牢把握违纪案件各环节细节,每年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纪检监察室、采取“点对点”、提出整改意见要求100余条。审理业务骨干200余名。“面对面”直接指导执纪审查工作。划分到各纪检监察室联系,《“两规”办案点管理制度》、
强化落实,从案件审查、累计向全州七县一市一区输送纪律审查、案件监督等方面,
规范制度,《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案件审理、同时,从案件受理到处分等各环节高标准、确保处分决定执行无偏差。《“两规”“两指”陪护“十不准”》、部门联动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