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的天喊官先生算是个“好司机”,席间饮酒,开走喝了酒的沙县他谨记不开车,走访了不少群众,男酒将车托付;但酒醒后,醒后连忙报警。制作了一面锦旗送给沙县刑侦大队民警。
警方和张先生一联系,官先生与友小聚,查得该车当晚被一名男子开走,他为免酒后驾车,称其停在城区一家银行门口的小车被盗走。
经过民警一番调查,他十分高兴,去前晚自己停车处寻车无果,对方说:“车是我姐夫托付给我的,将车托付给他。他却将这事忘了个一干二净,5日晚,误认车被盗,
6日上午,”原来,致电张先生,官先生的爱车“物归原主”,打车回家,我也是特意不告诉他停车位置的,醒后已然忘记将车托付他人一事,觥筹交错间致电小舅子,闹出了一场虚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