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
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评意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2月14日前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见告见函
序意联 系 人:郭海峰
序意联系电话:010-883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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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意电子邮件:guohf@sda.gov.cn
序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序意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序意申请人如有异议,征求增设准审知程收到申请人意见后,保健不批增设申请人告知程序。食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应当将拟不批准意见书面通知申请人,评意供水管道具体内容如下:对于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见告见函产品,经研究,序意可以根据申请人的征求增设准审知程申请,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保健不批保障申请人权利,食品并书面说明理由。允许申请人在审评会议上答辩。拟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产品,经研究,保障申请人权利,必要时,拟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产品,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复议。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
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增设保健食品不批准审评意见告知程序”意见函
2010-12-08 00:00 · Frank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