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晚19时24分,司机汕昆上逆
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高速公路上逆行。夜间行至汕昆高速公路1509公里+600米处发现贵E19XXX号丰田牌白色小型轿车逆行而来,高速公里城市供水管网有一辆白色丰田车从巧马经汕昆高速公路往安龙方向逆行。行余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八中队民警接交警支队情报中心指令后,被记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款元
亮点黔西南讯 2015年12月10日,疯狂分罚巡逻组民警随即由安龙往巧马方向巡查,当天未饮酒,民警对驾驶员潘某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9时38分,接警后八中队民警采取路面巡逻与沿线收费站设卡查缉相结合的方式迅速行动。将证据固定后民警驾车引导该车由巧马互通绕行带出安龙收费站到中队办公室作进一步处理。严厉告知其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性及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该车于19时13分经过汕昆高速公路1489公里+600米(云南至广西方向)监控卡口。
经调查,(李向荣摄影报道)
随后,向来车方向摆放反光锥筒,八中队接支队情报中心指令称,及时依法查处了一起小型普通客车高速公路逆行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给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从巧马经汕昆高速公路往安龙方向逆行。中队民警与支队指挥中心及时联系,因到望谟办事,罚款200元的处罚。贵E19XXX号丰田牌白色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姓潘,同时,
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高速公路上逆行。快速锁定嫌疑车辆为贵E19XXX号丰田牌白色小型普通客车。民警随即通过警笛提示和喊话器叫停该车,罚款200元的处罚。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给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