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执行法官介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行为已经涉嫌触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跟法院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兴义市人民法院对该煤矿依法查封,
普安县楼下镇某煤矿欠债600余万,拒绝报告财产情况,且法院多次传唤均不到庭,导致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约定根据采购清单进行供货。供货方多次向该煤矿催收,近日,(来源:贵州5频道)
之后,为了防止该煤矿私自将已生产的煤炭对外输送,2013年3月15号,供货方遂将普安县某煤矿诉至兴义市人民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普安县楼下镇某煤矿负责人陈某在法院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并将陈某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了解,执行法官指导申请执行人将事先准备的白色石灰粉对煤堆进行圈划,
本案中,
该案到执行阶段后,禁止将煤矿对外输送。普安县某煤矿与黔西南州某公司签订《矿用物资购销合同》,
在查封现场,符合“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并将陈某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