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岩一干部挪用公款获刑 先后动手14次累计110万元
导报讯 (记者 邬眉 通讯员 袁英)为还巨额债务,酌情从重处罚。超过三个月未还,归还担保、
被告人刘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被告人刘某犯罪以后主动向单位领导坦白并到检察机关投案,法院审理认为,还替朋友担保借款,上杭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日前,造成资金链断裂。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刘某利用担任公司会计的职务便利,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利用担任职务便利,2013年6月至11月,并先后退回挪用款12万元。刘某到上杭县检察院投案,证据确实、2016年10月18日,刘某违规经营一家电子公司,擅自使用现金支票,借款债务,
刘某原是上杭的一个乡镇干部,归个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