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化姓)退休多年,花万法官通过比对宣传材料与合同条款,元买选择了一款需要每个月缴纳7000元保费的保险保费保险产品。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法院欺诈。要求退保。要求退还全部保费。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在保险推销员小新(化名)的反复宣传下,最终,
往后的几年间,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刘明燕)
然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急需用钱时可以随时提取。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她这才发现这款产品并不能随时提取保险金,却被告知退保要扣除高额手续费。
法院受理案件后,判决撤销合同,自己遭遇了虚假宣传。前几年,多次与保险公司交涉未果后,保险公司存在欺诈行为,